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安排, 福建省将开展部分已发行普通纪念币余量处置工作(以下简称余量兑换)。余量兑换全部采取现场兑换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承办地区
我行承担福建省辖内(不含厦门)部分余量兑换工作。客户可登录我行互联网网站,了解预约兑换网点、可预约兑换额度及网点营业时间。
具体预约兑换营业网点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福建省余量常态化兑换期限为1年,从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7年7月20日。具体兑换时间以各承办银行网点营业时间为准。
1.公众个人兑换期。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20日,承办银行网点只接受办理公众个人余量兑换,不办理单位团体余量兑换。
2.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2026年8月21日至2027年7月20日,承办银行网点同时接受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预约兑换。公众和单位团体同时兑换的,优先为公众办理。
三、预约兑换方式
此次余量常态化兑换采取现场兑换方式进行。即在承办银行网点普通纪念币库存充足的情况下,客户可直接现场办理登记身份信息后预约、兑换;在承办银行网点普通纪念币分配数量尚未全部兑出且当日无法及时调拨到位的情况下,客户可现场预约该网点尚未兑出的品种和数量,承办银行原则上应于3个工作日内满足客户兑换需求。
四、兑换限额
1.公众个人兑换。每个承办银行网点单个品种限额20枚(张)。代他人领取,需持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且代领人数不超过5人。
2.单位团体兑换。每家承办银行单个品种限额为1000枚(张)。
五、证件要求
1.公众个人。公众个人办理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
2.单位团体。单位团体办理兑换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同时,出示办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将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办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兑换网点留存。
特此通告。
温馨提示:
一、公众个人办理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如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未成年人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二、由于本次普通纪念币(钞)的余量为发行剩余部分,前期发行过程中需对纪念币(钞)进行拆卷、拆捆等操作,故此次普通纪念币(钞)兑换工作中存在非原封盒、非原封卷,普通纪念钞存在非原封把、冠字号码不完全连续的情况,为正常现象,特此说明。
三、此次余量兑换工作涉及的普通纪念币(钞)品种较多,时间集中,承办网点为单个客户办理兑换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增加,请公众予以谅解,办理兑换时,也请公众核对实物,避免差错。
四、办理余量兑换时,各承办银行网点必须登记兑换人身份信息和兑换数量,纪念钞兑换时应记录冠字号码。
五、前往网点办理纪念币兑换业务,请提前确认营业时间。
六、如本通告内容与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要求有不一致之处,以人民银行要求为准。如有疑问,请详询我行客服热线95533。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
2026年7月10日